yl6809永利官網關於開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
專項檢查的通知
全院師生:
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教督廳[2018]6號)文件及學校關於開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視,成立專項檢查工作小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院師生認真學習《關於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教督廳[2018]6號)、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及河南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校發〔2014〕204號)、河南大學《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係統使用管理辦法(暫行)》(校發〔2014〕266號)等相關文件內容,貫徹落實文件精神。
二、指導教師是預防、杜絕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學術道德、學術規範的教育,加強對學位論文研究及撰寫過程的指導,確保論文的原創性。指導教師要自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化學科知識傳授、科研方法指導和學術規範教導,教育和引領學生恪守學術誠信,遵守學術準則。學生要主動養成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認識到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危害,自覺抵製學位論文作假行為。
三、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對出現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得學曆證書、學位證書的,依法予以撤銷。
四、學院設置“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專項檢查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
(一)碩士博士學位論文
監督舉報電話:0371-22622191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yankeban@126.com
(二)學士學位論文
監督舉報電話:0371-22199918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dlspgb@163.com
yl6809永利官網
2018年8月26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doc
附件2: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34號.doc
附件3: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 教育部令第40號.doc
附件4:河南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校發〔2014〕204號.doc
附件5:河南大學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係統使用管理辦法(暫行)校發〔2014〕266號.doc